艾格农业网首页

粮油网 | 农资网 | 水产网 | 畜牧网 | 乳业网 | 木材纤维网 | 食品网 | 农业期货网 | 艾农邦农业食品投融资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畜牧网 > 畜牧信息 > 牛羊 > 正文

奶牛场养殖有新规 转产转业有补偿

 来源: 艾格农业数据库(Cnagri Database)   点击: 加入艾格农业|获取免费农业数据
分享到:

  根据浙江省在禽畜养殖综合整治方面的工作部署,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近日,我市制订出台了《平湖市奶牛养殖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奶牛养殖污染治理,对现有奶牛养殖场进行规范整治,全面推进我市奶牛养殖转型升级。

  据了解,我市曾于2013年制订出台了《平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在该方案中,将广陈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各镇(街道)、小集镇和农村新社区的建成区及其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功能区的建成区及其规划区,全市16条主要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划为禁养区,其余为限养区。此次的《方案》则以此为依据,继续实行禁养区与限养区,在禁养区内禁止从事奶牛养殖,限养区内不得擅自新建奶牛养殖场,已经存在的养殖场,不得进行改建扩建。同时,奶牛养殖场的建设须符合农业设施用地规划,养殖场不能擅自建造违章建筑。

  在对奶牛养殖场的排污标准规范提升上,《方案》要求奶牛养殖场须完善养殖污染治理体系,建设“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即雨污分流、干湿分离设施,配套储污池、干粪发酵大棚和还田设施,在治污达标后可纳管排放,或采用农牧结合的生态化种养模式,对养殖污染物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养殖污染物外环境零排放。“对未达标的奶牛养殖场,我们将进一步建立退养关停机制。”市农经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禁养区内的奶牛养殖场,以及在实施规范提升后,未完成养殖污染治理、超过环评核定规模养殖、违法违规用地、存在违章建筑、未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的养殖场,将实行退养关停机制。结合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转产转业资金补偿。

  此外,对转产转业的养殖场,《方案》也明确了相关补偿机制。“对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签约、退养、拆除关停,并通过关停验收的奶牛养殖场,将采用以奖代补政策。”市农经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对养殖场的砖瓦结构、禽舍改造型、大棚结构的牛舍,以及养殖场配备的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水泥盖板、干粪棚等治污设施的补助标准,参照《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暨清理违章猪(禽)舍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3〕29号)落实。同时,对养殖场在环保验收意见或环评核定数范围内的奶牛,按照头数给予一定补偿。对奶牛养殖场的挤奶管道、恒温储奶罐、粉碎机等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的补偿,各镇(街道)可建立“一户一策”补偿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艾格农业报告:数十种常规报告,上百份专项报告,帮助您了解农业产业,预测价格趋势。
详细常规报告请点击:http://product.cnagri.com/chanpin.html
详细专项报告请点击:http://product.cnagri.com/baogao.html
更多数据请访问艾格农业数据商城:http://shop.cnagri.com/
责任编辑:艾格农业
本文标签: 奶牛场

客户服务

联系人:Lisa
电 话:8610 64402213
传 真:8610 64402039
Email:lisaa.li@boabc.com
 
农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