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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决定调整进口核苷酸类添加剂反倾销税率

2013-09-13 11:07:22 来源: 艾格农业数据库(Cnagri Database)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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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8月6日公布了对一项反倾销措施期中复审的裁定结果,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8月7日起将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93.6%,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9.9%。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复审裁定确定的反倾销税率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摘自《中国食品添加剂市场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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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核苷酸 进口 反倾销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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