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玉米受灾面积 吸取教训真诚悔罪
2021-08-26 15:16:22 艾格农业数据库(Cnagri Database) 点击: 请关注艾格农业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彩文章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执法公信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保险诈骗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被害单位代表、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听证会由第二检察部主任郭福刚主持。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王某某以其妻子刘某的名义,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825亩(实际种植玉米97亩)玉米作物投保了“吉林省中央财政农业大灾保险”。同年9月,王某某虚报受灾玉米面积162亩,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2019年农业大灾保险每亩115.73元的赔付标准向王某某进行理赔,王某某获得理赔款人民币18748.26元。王某某报损的162亩受灾面积中,其中有101.36亩为虚报受灾面积,王某某因此非法获取保险金人民币11730.39元。
案发后,王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将非法获取的保险金人民币11731元返还给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且取得保险公司谅解。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虽涉嫌保险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真诚悔罪,积极主动返还骗取的保险理赔款,与受害公司达成了和解,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并发表了承办人意见。
侦查机关办案人发表了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听证会上真诚认罪悔罪:“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会真诚悔过,以后会吸取教训,不会再犯,希望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被害单位保险公司代表在听证会上表达了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谅解,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完全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参会的听证人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评议,并发表评议意见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且充分考虑了认罪认罚情况、刑事和解情况,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经过全体听证人员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通过此次听证会,检察机关希望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能够吸取教训,摒弃小贪小念之心,成为正能量的传播者。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保险理赔要选择合法、正确的方式,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理赔,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走上犯罪道路。
以听证赢公信,以公开促公正。敦化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公开听证与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法治教育相结合,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注重情理法的融合,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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