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林富民促转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
2010-10-09 02:18:31 艾格农业数据库(Cnagri Database) 点击: 加入艾格农业|获取免费农业数据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刘羊旸、周勉)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进,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创新和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有效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正在全面推进的林改,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全面发展,推进了林业发展模式的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得以全面发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谈到林改时表示。
林业经济由“砍伐森林树木”转向“利用森林环境”
记者近日在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采访时见到:绿染群山、郁郁葱葱的美景吸引了很多美术院校的学生前来写生。通过林改,使森林资源得到迅速增长,据介绍,近5年来,这个县每年植树造林超过10万亩,累计达到55万亩,其中非公有制造林占80%以上,是林改前10年造林面积的总和。
“林改使农民真正成了集体林地经营的主体,成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史凤友说。
过去,人们看重的是利用木材的价值,靠“砍树”来实现;现在,人们看重的则是利用森林的生态价值,靠“看树”来实现。
“从‘砍树’到‘看树’,一字之差,折射出我国林业从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的根本转变,其根源是由于国家的政策稳定,林地林木产权有长期保障,广大林农群众吃了‘定心丸’,注重追求长期利益和长远效益,对林木不愿采、不急于砍,发展森林、保护森林。”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说。
各地充分利用青山绿水,积极发展休闲林业、乡村“农家乐”、森林旅游等生态旅游项目和相关服务业,靠生态增收;通过发展各类林产品,特别是非木质林产品的精深加工,大力兴办林产工业,提高附加值,靠加工增收,实现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
通过林改,促进了林业产业大调整格局的形成。在第一产业上,多种树,少砍树,通过开展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培育和发展森林,发展果树、竹、油茶和速生丰产林,发展林下经济,实行林果、林药、林菜结合。
在第二产业上,坚持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发展低碳经济。浙江安吉,在林改的推动下,依靠科技创新,开展竹产品深度加工利用,一根竹子的价值从15元提高到60元,竹加工覆盖了根茎枝叶,成为县域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在第三产业上,发展森林旅游业等,增加经济收入。江西武宁,把生态旅游作为富民兴县的新兴支柱产业来抓,2009年,全县共接待游客67万人次,旅游收入达4亿元,带动当地农民人均增收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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