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再次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2012-04-22 21:22:36 艾格农业数据库(Cnagri Database) 点击: 加入艾格农业|获取免费农业数据 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每亩20元及以上;早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不低于98元,按订单交售的有奖;农机作业的每亩补助40元……
“惠农政策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今年,我准备把早稻种植面积扩大到1000亩,比去年增加500亩。”昨日,正忙着育秧的六敖种粮大户邵全勇告诉记者。
据悉,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今年我县圆满完成24.4万亩粮食播种面积、0.5万亩早稻生产任务,近日我县再次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政策中,加大了对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力度,对全年种植稻麦20亩以上(含20亩)的农户,在省财政每亩补贴2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亩再补贴40元;对种植油菜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直接补贴每亩20元。
实行早稻最低收购价和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县内收购部分由县粮食收储公司与种粮农户签订交售合同,早稻谷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不低于98元,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对按订单交售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每50公斤储备早稻谷20元的奖励,每亩奖励不超过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50公斤储备早稻谷奖励10元,每亩奖励不超过70元。
实行农机具购置和水稻生产机械作业补贴。对接受水稻机械插秧作业的农民将得到每亩40元补贴;对接受植保合作社或注册开展植保服务的粮食、农机合作社水稻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将得到每亩40元的补贴,补贴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发放。
水稻政策性保险将给种粮大户系上“安全带”。保险对象为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大户、粮食合作社社员的水稻种植面积,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造成的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和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和20元,各级财政给予90%保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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