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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出口胶合板包装提出新的检疫要求

2010-07-28 12:48:11  艾格农业数据库(Cnagri Database)   点击: 加入艾格农业|获取免费农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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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获悉,自2009年8月1日起,澳方要求输入澳方的货物使用胶合板等人造木材料包装的货物必须经过熏蒸处理,出具官方熏蒸证书,方允许通关,否则将对货物及包装进行强制检疫处理或退运处理。

    澳大利亚作为全球检疫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已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15号标准,要求输入天然木制成的包装材料(包括木箱、木托、垫木和衬木等)必须按国际标准进行熏蒸或热处理,并打印国际认可的处理标识。此次,澳方以人造板存在检疫风险为由,出台相关检疫要求,对出口胶合板等人造木材包装材料进行了检疫限制。目前,我国输澳产品中30%左右使用了木质包装,20%左右使用了人造木材料制成的包装材料。据统计,宁波2008年出口澳大利亚商品11.4亿美元,此次检疫措施的出台将影响近亿美元的贸易。

    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应高度关注货物包装使用情况,了解国外包装检疫要求。对所有出口货物中使用天然木制成的包装材料必须进行熏蒸或热处理,并打印认可处理标识,输往澳大利亚的人造木材料的包装必须熏蒸处理,申请官方证书。二是应加强出境包装材料管理,对使用木质包装和人造木材料包装应加强验收、保管、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防止包装不合格产生货物滞港或退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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